时间:2021-01-13来源:全球有机硅网
近日,商务部、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联合公布了《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七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六批)》,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氯丹、含汞消毒剂、灭蚁灵、五氯苯等35类化学品禁止进出口。
据悉,公布本次目录是为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七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六批)》(化学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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