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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先投产,被罚600000元!

时间:2025-12-01来源:全球有机硅网

全球有机硅11月30日讯:违法先投产,处罚60万!日前,官媒通报消息显示: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对陕西HR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025年9月2日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其“年产7000吨新型绿色农业杀菌剂项目”存在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即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


经查,该项目早在2024年5月21日就已投入生产使用,但截至检查当日,环保验收手续仍未完成,严重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调查显示,该项目存在多项环保设施缺陷:生产车间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不完善,污水处理车间臭气密闭措施不到位,无法满足环保“三同时”(即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管理要求,导致项目不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即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环保设施须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以及《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相关规定,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作出如下处理决定:一、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在完成有机废气处理系统、臭气密闭措施及其他“三同时”问题的整改后,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二、处以罚款人民币60万元。


此次执法行动体现了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也警示各类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项目,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来源: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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