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有机硅网是为硅胶,,硅油有机硅DMC有机硅D4白炭黑生胶硅烷偶联剂捏合机甲基硅油等采购与分销的网络平台。
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新闻 > 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所涉系列刑事案件一审开庭
资讯
中心

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所涉系列刑事案件一审开庭

时间:2020-08-10来源:全球有机硅网

广州瑞合.jpg


全球有机硅网讯:

8月5日,据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江苏响水"3.21"特大事故爆炸案已于当日在盐城市中院开庭审理。

该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案件这两天正在开庭",此外其他信息并未透露。记者检索后注意到,盐城市中院官网目前未发布相关开庭公告。

事件回顾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化工园区内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发生爆炸事故,并波及周边16家企业 。事故共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现场(图/新华社)

3月22日下午,国务院决定成立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并开展调查工作。

2019年11月,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 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爆炸。事故调查组认定,天嘉宜公司无视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刻意瞒报、违法贮存、违法处置硝化废料,安全环保管理混乱,日常检查弄虚作假,固废仓库等工程未批先建。相关环评、安评等中介服务机构严重违法违规,出具虚假失实评价报告。

事故追责情况

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61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同时,江苏省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问题的44名企业和中介机构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勤岳,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单国勋等 44人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污染环境罪、提供虚假文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党工委书记朱从国、响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孙锋、响水县时任环保局局长温劲松等 15名公职人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监察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3.21特大爆炸事故问责详细名单

一、公安机关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员(44人)

1.倪成良,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张勤岳,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 总经理,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陶在明,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兼硝化车间主任,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杨钢,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倪冬青,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 安环部部长 ,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南青亚,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助理 ,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王红永,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员 ,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殷作兵,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员 ,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9.杨红才,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员 ,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0.付明池,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员 ,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1.蒋立华,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科科长 ,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2.林琰,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 董事长,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3.倪良,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 原法定代表人(2015年9月15日至2016年6月13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4.倪红卫,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 原法定代表人(2016年6月13日至2017年3月26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5.耿宏,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6.倪新瑞,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 公司董事,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7.张惠德,响水县北圆装卸服务部负责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8.周理祥,盐城市海西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技术员,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9.王心春,盐城市海西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技术员,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单国勋, 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1.柏进, 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2.朱国华 ,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3.叶小平,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4.潘雪梅,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双眼受伤失明,取保候审)。

25.封素芹, 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安评师 ,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6.季慧, 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安评师 ,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7.王建春, 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安评师 ,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8.王亚林, 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安评师 ,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9.李利芳,盐城市海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0.吴岳忠,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 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09年11月至2015年1月),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1.张鹤,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原 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12月),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2.袁剑,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3.田大成,响水县北圆装卸服务部工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4.李国平,江苏省环科院固废研究所 副所长,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5.高柳,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师,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6.刘杨,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师,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7.陈骏,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8.顾佳茗,盐城市海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员,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9.周荣生,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副站长,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0.张立法,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生态监测室主任,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1.杨浩杰,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化验室 副主任,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2.王伟民,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工程师,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3.梁斌,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研究员,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4.张龙,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所 副所长,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微信公众号同步更新



广州南化刘.jpg


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所涉系列刑事案件一审开庭

微信公众号同步更新资讯

企业旺铺推荐
友情
链接
为您提供全面的服务渠道 (服务时间:工作日09;00-18;00)

客服咨询热线:0755-89636258 89960821 | 传真:0755-89634103 | 邮箱:409504723@qq.com

法律顾问:广东粤和律师事务所(闫律师) 官方QQ交流群:652861255

版权所有远宏公司 有机硅交易网 粤ICP备1109167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