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10来源:全球有机硅网
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2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2月 18日公告
了《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司股东王跃林先生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公司作出的《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决议》(详见公司于 2016年 12月 13日、2017年 2月 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二、法院裁定结果日前,公司收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2017)川 0191民初 1766号】,裁定内容如下:
准许原告王跃林撤诉。
三、对公司的影响
王跃林先生主动撤回了本次诉讼,王跃林先生与公司就该次股东大会决议纠
纷一案终止,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不影响,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一七年三月三日


微信公众号同步更新资讯
上一篇:鹿心社调研星火有机硅
客服咨询热线:0755-89636258 89960821 | 传真:0755-89634103 | 邮箱:409504723@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白鸽路百合星城百合酒店及商住楼
法律顾问:广东粤和律师事务所(闫律师) 官方QQ交流群:652861255
版权所有远宏公司 有机硅交易网 粤ICP备11091670号-4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100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