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29来源:全球有机硅网
全球有机硅网11月29日讯:11月27日,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其收到镇江市丹徒区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徒纪徒监立通[2021]125 号),江苏伟伦因涉嫌单位行贿罪问题被立案调查。本次立案事项系针对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伟伦,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规范运作方面暂不受相关影响。
10月13日晚,宏达新材披露,收到法院裁定,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上海鸿孜变更为江苏伟伦,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杨鑫变更为朱恩伟。经法院裁定,将被上海鸿孜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8646万股作价3.44亿元抵偿上海鸿孜所欠江苏伟伦债务。上海鸿孜持有的宏达新材8646万股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受让人江苏伟伦时起转移。上述裁定生效且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江苏伟伦将合计持有宏达新材1.29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9.97%。据此,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将由上海鸿孜变更为江苏伟伦,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杨鑫变更为朱恩伟。
截至11月26日,宏达新材的收盘价格为3.99元。

微信公众号同步更新资讯
客服咨询热线:0755-89636258 89960821 | 传真:0755-89634103 | 邮箱:409504723@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白鸽路百合星城百合酒店及商住楼
法律顾问:广东粤和律师事务所(闫律师) 官方QQ交流群:652861255
版权所有远宏公司 有机硅交易网 粤ICP备11091670号-4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100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