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15来源:全球有机硅网
2025年8月10日,泰国工业部长埃卡纳·蓬攀宣布,已正式签署《禁止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汞及汞化合物的工厂设立与扩建,并禁止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汞及汞化合物公告(2025)》并颁布实施。该公告是继2024年12月24日内阁原则性批准后正式落地的举措,旨在履行泰国加入《水俣公约》的国际承诺,从源头控制和逐步淘汰汞的使用与排放,保护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公告将在2025年9月1日正式生效。
根据公告内容,禁令覆盖全国范围,并适用于五大类工业生产过程:
氯碱生产(Chlor-alkali production)
以汞及汞化合物为催化剂的乙醛(Acetaldehyde)生产
氯乙烯单体(Vinyl Chloride Monomer)生产
以汞为催化剂的钠/钾甲醇盐(Sodium/Potassium Methylate)或乙醇盐(Ethylate)生产
以汞为催化剂的聚氨酯(Polyurethane)生产
公告禁止上述生产过程中新设或扩建使用汞及汞化合物的工厂,同时禁止在现有生产过程中继续使用汞及汞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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