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04来源:全球有机硅网
全球有机硅网12月4日讯:12月2日,ST宏达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黄俊、徐国兴、王燕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未准确披露2024年度与关联方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安徽迈腾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7281.03万元;同时在2024年末在建工程项目减值测试中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导致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时任董事长黄俊、时任总经理徐国兴、财务总监兼董秘王燕杰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上海证监局对其三人一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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