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18来源:全球有机硅网

全球有机硅网8月18日讯:刚刚获悉,近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某地分局对东莞市某有机硅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捏合车间前的铁棚下存放了4桶ZM301。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证实ZM301为危险化学品。为进一步固定违法证据,执法人员当场抽样并送交黄埔海关技术中心鉴定,结果再次确认ZM301为危险化学品。
经查,该企业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条款明确要求,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依据该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裁量幅度,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某地分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人民币6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危险化学品因其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固有危险特性,对储存条件有严苛要求。本案中,涉事企业并非不知ZM301为危险化学品,却仍将其置于普通铁棚之下,暴露出主体责任悬空、风险辨识缺位、日常管理失守等多重问题。任何图省事、存侥幸的行为,都是对生命和法律的漠视。
值得关注的是,此类违法行为并非个案。2024年4月,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某地分局曾对辖区内一有机硅材料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仓库内存放122桶共约2440公斤危险化学品原材料,同样因未储存在专用仓库被处以6万元罚款。2025年以来,广州、中山、佛山等地也相继查处多起同类有机硅企业违法案件,处罚金额均在5万至6万元之间。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进一步强化了危化品监管力度。
据悉,该工厂主要从事硅树脂、硅胶粘接剂、电子胶、有机硅压敏胶、硅凝胶、耐高温抗黄变铂金催化剂、水性树脂、硅胶表面处理剂、改性硅油、热熔胶、自粘性液体硅胶、硅胶胶水等有机硅高利润类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本案的从严查处传递出明确信号:危险化学品储存没有"变通"空间,也不存在"法外之地"。所有有机硅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彻底摒弃"量少无所谓""临时放一放"的侥幸心理,将专库专存、规范管控、常态自查落到实处。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局官网,内容仅供参考,请仔细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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